北京時間2月24日,近期,瀋陽市體育局發表重要通知,對疫情期間市內各項體育活動及賽事提出規定。內容中涵蓋國家體育總局對賽事的要求:4月30日前嚴禁舉辦集聚性賽事活動。

  各區縣(市)體育局,體育協會:

  按照《瀋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(第7號)》要求,為做好公園、廣場群眾健身工作,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,確保群眾安全健身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公園、廣場按照「屬地管理」原則,體育部門會同公園管理部門共同建立全民健身疫情防控工作機構,由體育部門牽頭,全面組織落實公園廣場開放與疫情防控工作。

  二、建立與公園管理部門、所在區縣(市)疫情防控指揮部、疾控機構的信息互通、快速聯動的工作機制,形成「部門聯動、群防群控、聯防聯控」的監督檢查管理體系,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。

  三、室內健身房、體育館、游泳館、健身俱樂部,包括酒店賓館、商場商廈內部游泳池、健身房等空間相對密閉、人員相對集聚的場所繼續暫停對外開放。

  四、公園、廣場室外體育設施等公共空間恢復開放,但公園、廣場露天封閉的健身設施如籠式足球場、籠式籃球場等設施暫不開放。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通知要求,4月30日前嚴禁舉辦集聚性賽事活動。公園、廣場健身人群實行分散式鍛煉,嚴禁健身人員集聚,健身人群要佩戴口罩,確保人與人間距達到1.5米以上。

  五、制定公園、廣場健身人群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,做好日常防控。一旦發現疫情,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、疾控部門報告,及時啟動預案,做好防控應急處置工作。

  六、加強公園、廣場健身人群的宣傳引導,在主入口醒目位置張貼疫情命令和宣傳橫幅,設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動標識牌,標識牌上應公布當地疾病控制中心電話,提醒群眾遵守相關防控要求,注意個人防護。

  七、公園、廣場應妥善安排時段、間隔性入園健身,做好疏導,避免集中入園健身,建議日接待量不超過日最大承載量的50%,瞬間流量不超過最大瞬時流量的30%。

  八、公園、廣場要保持日常清潔,每天至少開展1次環境清掃,重點部位每天進行2次消毒,確保環境整潔,切斷病毒傳播途徑。

  九、公園、廣場以方便為原則配置足夠的分類垃圾桶,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廢棄口罩專用回收桶,張貼標識,由專人每日消殺防疫,將廢棄口罩送到指定位置或由轄區環衛企業(部門)上門收集。

  十、市、區縣(市)體育部門會同公園管理部門組織專項檢查組,每日對公園、廣場進行檢查,發現問題,督促整改,並建立台賬,留存資料。

  十一、各區縣(市)體育部門制定《公園廣場公共空間健身人群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》,報市體育局審核備案。